本公司於九十一年五月十七日經股東會常會決議通過,以盈餘九五七、三三三、九六三元(含員工紅利一四0、二二0、四一三元)及資本公積五四四、七四二、三六七元,總共一、五0二、0七六、三三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一0元;並將八一七、一一三、五五0元以現金發放,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核准在案,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陸拾玖億肆仟玖佰伍拾萬元。
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總數、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:
一、現金股利:八一七、一一三、五五0元,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數,每壹股分派現金新台幣一.五元。
二、盈餘、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: 本次增資金額一、五0二、0七六、三三0元(含員工紅利一四O、二二O、四一三元):
經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一年七月二日為配股及配息基準日,依公司法規定自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七月二日停止股票過戶。六月二十六日為配股配息交易日。